◈ 第6章

第7章

這場戰鬥很快就結束了,時顏贏了,這個結果讓在場所有人感到意外,畢竟時顏看起來是那麼嬌小的一個小姑娘,怎麼可能打得過一個經受多年訓練的軍人呢。

「**。」

突然,鼓掌聲響了起來,其他人還在震驚,而那位團長已經決定了,等時顏進部隊後就把人藏起來,讓那些人老傢伙找不到。

「小姑娘很厲害,賀章遠雖然不是我手底下最強的兵,但他的實力也還行,沒想到你能這麼輕鬆的就打贏了,真想看看你的極限。」

極限?還在畫圈圈的系統聽到這兩個字都嚇傻了,要是有實體,這時候系統真想衝到首長面前來一句:你膽子是真的大啊。

「首長,我是不是過了?」

劉廣成點了點頭。

「你們都過了,很不錯。」

驚喜來得太突然,失敗的五個人都以為他們只能下鄉了,沒想到峰迴路轉,全部通過了測試,這五人立馬歡呼了起來。

徵兵測試已經通過,時言就不再打算待下去了,她今天還有正事沒做呢,都要去部隊了,她是知道的,部隊包吃包住,那房子她留着也沒什麼用。

時顏還有一個父親,但據她大伯一家說已經好幾年聯繫不上,多半是犧牲了,自從時顏的父親不打錢回來後,時慶軍一家對原主的態度就變了。

前幾年經常有錢寄回來,那時候時慶軍一家對原主還是很好的,吃飽穿暖,但自從沒了原主父親的消息後,他們的態度立馬來了個大轉變,對原主非打即罵。

這次,因為時顏長得好看,唱歌的時候被文工團的一個老師看見了,於是給了她一個名額,當原主拿到這個名額後欣喜不已。

但讓她沒想到的是,她的堂姐時暖悄悄躲在門後,看到了這一幕。

於是原主文工團的考試名額被搶,手還被自己李春霞弄脫臼了,她突然沒有了活下去的希望,於是自殺了。

……

時顏也就是在那個時候穿過來的,理清了原主的記憶後她就沒打算放過時慶軍一家人,但因為時陽,她並沒有趕盡殺絕。

現在時暖的手廢了,她們母女倆又鬧了矛盾,時暖肯定得下鄉了,畢竟時慶軍眼裡只有他的兒子時陽,時暖沒了李春霞的庇護,也就是個沒人疼的小可憐了。

賣房也是報復的一部分,時家本來就是背朝黃土面朝天的N代貧農,窮得很,但時顏的父親時康明爭氣,獨自一人去當兵,沒想到真讓他闖出了名堂。

時康明花光了所有的積蓄在京市買了套房子,然後帶着小時顏回了大隊,準備把他母親和大哥一家都接到京市,再幫他大哥找個工作,讓他母親晚年能享享福,順便幫忙照顧小時顏,他一個大男人,根本不會照顧孩子。

時顏的母親早逝,時康明一個人拉扯了兩年,終於扛不住了,時顏要是個男娃他還有辦法,丟在家屬樓裏面都不用管,但是時顏是個女娃,還是個膽小的女娃,在部隊家屬院的時候,連門都不敢出,也不讓其他人照顧,時康明只好請假回家,讓母親幫忙了。

結果剛回到大隊就知道了他母親病重的消息,因為怕他擔心,一直沒人通知他。

最終,這位老太太還是去世了,時康明哭的泣不成聲,他假期並不多,原本這次就是送女兒回來的,沒想出了這樣的事,但歸期已定,沒法更改。

他想着時慶軍是自己的親大哥,肯定不會苛待小時顏,於是就把孩子託付給了時慶軍夫妻倆,並且把他們接到了京市。

工作和住的地方都安排好了,於是,時慶軍一下算是在京市定居了。

也不知道時康明會不會後悔,後悔引狼入室,還好當初這房子的房契名字是時康明,並且他把房契給了時顏,讓她好好保管,任何人都不能給,不然這房子早就落在了時慶軍手上了。

……

剛找到房管所,走到門口,時顏就把兜里的房契拿了出來。

「同志你好,我想賣房子。」

那人頭也沒抬,把房契接了過來,「你叫時康明?」

「不是,那是我爸,死了。

那人被這兩個字震驚到了,終於抬起了頭,他眼裡有了一絲同情,他心想,這漂亮的小姑娘大概是個孤兒了 。

「小同志,你的房子要賣給誰?今天來是帶人過戶嗎?」

「不能賣給你們嗎?」

現在,房子資源緊缺,他們當然也想買啊,房管所手裡也是有房子的,基本都是往外出租。

「買的。」

那人突然想的了什麼,頓了頓,然後接著說道:「剛好我家有個親戚想買房,我給你牽個線,明天你再帶着房契來過戶?」

這不就巧了嗎?他家一個親戚發達了,得到了革&委&會領導的賞識,最近賺了不少,這段時間正想着買套房子,還專門給他提了這件事情。

「這套房子在永懷巷37號,面積六十多平,還帶個小院子,院子里還有口水井,平時用水十分方便,賣六千塊,你可以帶人先去看看,同意直接過戶。」

時顏在京市待不了兩天了,房子的事情還是早解決的好。

時顏在回家的時候路過徵兵辦,那裡已經沒有人了,想來今年春季的徵兵已經結束了,今天已經是二月二十六了,等到三月初一她就正式入伍了。

二月就二十八天,也就是說時顏只有兩天的時間來解決房子的事情了。

第二天一早,時顏剛出門就看到了有人在房子前面晃悠,這裡看看,那裡瞧瞧,一副十分滿意的樣子,時顏猜到了來人是誰。

「你就是房主吧?我是房管所李垣的表哥陳興旺,你家這房子我可太喜歡了,走吧,去房管所辦理過戶,錢我都帶了。」

陳興旺有些着急,他生怕慢了時顏會後悔。

1972年的六千塊可不是一筆小數目。

到了房管所,過戶的十分順利,房契上面已經換了名字。

「對了,差點兒忘了,那房子里還住着我大伯一家,直接趕走就行,不用看在我的面子上跟他們客氣,我下個月初一就搬走了。」

這位買主可是革&委&會的人,時顏那膽小如鼠的大伯可不敢招惹,到時候只能灰溜溜的搬走。